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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二手房交易很容易因為過戶產生很多糾紛,這是因為房屋產權的實際獲取與否關鍵是體現在產權證上的,即使購房者付了全款甚至已經入住了,只要沒有完成過戶就不算取得了產權。如果長期不過戶或者因為某種客觀原因而無法立即過戶存在的風險很大。所以,了解這些潛在的風險十分有必要。

風險一:賣方違約,買方利益受損
在沒過戶之前,如果房價波動較大,交易中的一方很可能會要求調整交易價格。尤其是在房價上漲的情況下,賣家毀約,或者不再配合辦理網簽、貸款、過戶等手續,甚至轉手另賣的情況非常多。
風險二:買方無法及時辦理房產權證
在所購房產為未取得房產權證的商品房的情況下,如果該商品房項目手續有問題,作為商品房的一手買方,也是二次交易的賣方來講,自己都長期甚至根本無法取得房產證,更沒法把房子過戶給新的買方。
風險三:有貸款的房子,賣方不按時歸還貸款
如果房產出售方原先在購買房子時有貸款,在過戶前應先還清貸款,特別是買方,一定要盯著賣方立即還清銀行貸款,否則,如果賣方未按時歸還貸款,存在著銀行收回的可能,買房者因此會陷入極為不利的局面。
風險四:賣方的其他債務導致房屋查封、保全
在簽約付款至房產過戶期間,如果賣方有債務等其他糾紛引起訴訟,債權人或相關權利人,可能會到法院申請查封、保全該房,一旦發生這樣的情況,直接導致房產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甚至有被法院執行,導致錢房兩空的風險。
風險五:政策變化導致買方無法獲得產權
近年來,關于購房資格的政策以及貸款政策,都發生了較大變化。一項新政的出臺,很可能導致買方不具備購買資格或不符合原約定的貸款條件,或者因政策變化等原因,導致稅費數額發生變化,雙方對增加的稅費承擔產生爭議,而這些都不是買賣雙方能控制的。[立德擔保]幫您忙。
新政的實施點,一般以網簽時間為準。而決定長期不辦理過戶的當事人,簽約后也不會去立即辦理網簽,一旦這期間出現影響交易的新政,麻煩就大了。
實際上,二手房買賣后,因為不立即過戶而可能發生的風險絕不止以上五項,但風險一旦發生,就極易導致交易無法繼續,買方 終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當然,在一定條件下,買方也可以通過訴訟, 終拿到房產證,但這肯定要付出大量的時間、金錢和精力。[立德擔保]幫您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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